马苏名誉维权案胜诉 被告须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费

发布时间:2023-07-27 06:41:13阅读时间:4720
本文导读:7月9日,演员马苏名誉维权案一审胜诉,被告李某(微博账号“雾风”)因公开发布不实内容被判构成对马苏名誉权的侵犯,须在涉案微博置顶向马苏公开致歉并赔偿马苏各项损失共计3.5万元。

7月9日,演员马苏信用维权案一审胜诉,被告李某(微博账号“雾风”)因果真发布不实内收留被判构成对马苏信用权的加害,须在涉案微博置顶向马苏果真致歉并补偿马苏各项丧掉总计3.5万元。马苏其他信用维权及刑事自诉案件亦在依法审理进程傍边。

被告人亲笔报歉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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