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人民的名义》"郑胜利"醉驾冲卡 被判拘役4个月

发布时间:2020-11-01 23:48:00阅读时间:3901
本文导读:12月13日,无锡市滨湖法院公开审理并判决了一起危险驾驶案。在电视剧《人民的名义》中扮演郑胜利的演员阚犇犇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。2016年5月10日6时,被告人阚犇犇饮酒

12月13日,无锡市滨湖法院果真审理并判决了一起危险驾驶案。在电视剧《大众的名义》中扮演郑成功的演员阚犇犇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,并责罚金钱四千元。

2016年5月10日6时,被告人阚犇犇喝酒后在梁溪区1912酒吧街乘坐陈某某驾驶的出租车。至滨湖区一酒店门口时,阚犇犇与陈某某因车费问题产生纠缠。阚犇犇趁陈某某下车时单独驾驶出租车分开,并从南泉高速免费站冲卡驶上高速公路,随后又在华庄高速免费站趁事情人员不备,用手推开栏杆后驶下高速公路。

经检测,那时阚犇犇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0mg/100ml。案发后,阚犇犇补偿了受害人陈某某经济丧掉钱九千元,并取得了陈某某的体谅。

阚犇犇称,案发那时他已喝得不省人事,是同伙把他奉上了出租车。他对本人酒后驾车一事没有记忆。因为人证、物证俱全,他对公诉方的指控暗示无异议。其署理律师辩解称,本案中被告人是在酒后熟悉恍惚的情况下做出了驾驶灵活车、冲卡驶进高速公路等举动,不是主观成心,且没有形成他人人身伤亡,悔罪态度杰出,故要求法庭在量刑时对被告人从轻责罚。

法庭经查询拜访、识别后以为,被告人阚犇犇在路途上醉酒驾驶灵活车风险公共安然,其举动已构成危险驾驶罪。被告人阚犇犇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责罚,故作出上述判决。

来历:重庆晨报上游新闻